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概、预结算编制、审核、招投标工程标底及报价的编制;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以下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