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承担全市农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检查等职能:(1)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业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我市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辖区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农机安全监理的执法监督;负责种子、农药、肥料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行为的执法监督;负责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和兽药的执法监督;负责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的执法监督;负责植物检疫、野生植物保护、基本农田保护、耕地保养、农业环境保护、农村能源管理等方面的执法监督及执法(3)负责农业普法宣传和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考核、监督和行风建设。(4)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