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单建式人防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电气安装服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设备监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土地整治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