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受卫辉市城市管理局(卫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委托,依法统一行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定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工作,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活动的组织协调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建筑垃圾处置费及其他费用的征缴工作;配合做好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考核、评价和奖惩工作;配合做好对全市城市管理责任单位承担的城市管理方面的责任进行界定;负责根据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研究提出制定或修改城市管理检查、考核、评价奖惩办法及其标准建议;向上级提出城市管理考核、评价结果和奖惩建议。提出对城市管理责任单位承担的管理责任实施监控,落实相应的经济处罚;负责受理单位、群众等举报、投诉的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