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民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等一切媒体资源,组织实施全县新闻宣传工作和重大宣传报道活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建设全媒体矩阵,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新闻网站、“两微一端”、应急广播等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宣传资源,扩大传播效果;负责省级移动新媒体平台县级客户端内容生产、审核、分发及运营维护;全力打造“媒体+政务+服务”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为群众提供信息服务、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承担全县广播电视无线发射传输网络等的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技术政策标准,推动广播电视新媒体发展;加强广播电视重要技术设备的运行维护及安全防范,保障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负责广播电视等频率频道资源的报批、使用和管理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影工作的放映、发展,实行行业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