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有关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地方党史工作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征集、整理本地区自建立中国共产党组织以来各个历史时期的党史资料;研究、编纂地方党史。运用征集到的地方党史资料,确立专题进行深入研究。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基本精神,编纂出版本地区的党史专著。审定,评选地方党史成果;进行党史宣传、教育。发挥地方党史资料的作用,配合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各种有本地区特点的党史纪念活动,对干部、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进行党的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审定涉及党史内容的影视作品、展览、纪念物等;培养党史研究及修志专业队伍,开展学术研究和经验交流。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