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