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港口、航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全市港口、航道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参与编制并实施港口、航道(以下均指长江以外)建设和养护计划。承担全市航道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承担全市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参与全市港口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航道标志标牌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内河水上服务区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港口、航道绿色发展的相关工作。承担港航科研、信息化、标准化以及行业统计、信息调查工作。承担全市航道赔(补)偿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前符合性技术审查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