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参与拟订市政公用事业行业政策、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标准、规范及行业规划、科研规划;负责市管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的具体实施;评价市管公用企业履行经营协议情况和服务运行质量及全市公用企业运行服务总体情况;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测;承担城市供排水、节水、供气、供热及污水处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起草污水处理费征收计划,代征排入市管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费;负责城市照明集中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承担市管道路、桥梁、排水及城市照明等市政设施项目的建设及养护工作;参与编制中心城区年度地下管线综合建设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中心城区地下管线信息普查和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应用;负责雨污分流推进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以市管供水企业供水为水源的用水户核定和下达用水计划;负责节水型城市、节水单位创建和节水评价的具体实施;负责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运营的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