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口岸经济区(含互市点,以同下)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开放开发工作,对边境贸易、过境旅游设施的建设和经营进行管理;负责口岸经济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指导内、外交流工作开展,综合协调口岸联检部门、口岸和商务部门以及进出口企业之间的大通关工作;编制口岸经济发展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实施口岸经济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全县外贸进出口企业的统一管理和招商引资,统筹全县口岸经济区建设项目的服务、管理、推进等工作;负责县辖内口岸经济区、互市点的土地开发、经营和管理,规划、建设和管理各项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负责拟定全县口岸经济发展各项优惠政策,做好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全合;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核口岸经济区、互市点投资项目;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