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协助区国资局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前的评估核准或备案、处置后办理不动产证或房产过户工作;协助开展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工作;结合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状况及企业转制、清算情况合理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及预算支出,编制预算说明;协助开展区属国有企业进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查及统计工作,对国有资本预算经营单位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审计;根据国有企业预算执行实际情况开展国有经营决算工作,参与编制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报表;协助开展对区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及其它应办理事项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资料的审核备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负责做好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沈阳汽车城开发建设管委会)的政府统一采购工作;负责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的质疑;负责做好后续采购投诉、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过程中作为第三人出现时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对接与配合工作;负责所有集采项目全链条的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区国资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