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及村道的建设、养护等具体工作;负责拟订本镇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本镇各级环卫保洁人员、设施设备管理台帐;负责本镇区域范围内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城乡环境卫生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定考评、定奖惩“五定”管理制度;负责镇村范围内责任地段的划分,做好镇域、村域交界处的衔接;负责义务植树、绿化、护林防火、林木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等具体工作;负责防汛抗洪、河长制、节约用水、农村饮用水源地日常管理等方面具体工作;负责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