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辖区内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水量调配、水质监控和财务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基层水管单位做好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农田灌溉、抗旱防汛、水事纠纷调解、供水服务和供水工程管理等工作;对供水设施及供水计量设施进行销售监管;对规模较大集中式农村供水工程开展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自检,对区域内分散式供水工程进行水质巡查检查;为供水单位和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机构提供技术支撑,保障农村供水水质安全;推广水利工程管理服务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及时总结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经验,全面推进水利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