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应用各种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手段,积极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艰苦奋斗的教育,进行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教育,抵制各种落后、腐朽、反动思想的侵蚀,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管理和应用好广播电视网络,从当地实际情况及群众的需要出发,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寓教于乐,多方面、多层次、多渠道地组织各种群众性文娱、体育活动,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满足群众多方面的文化生活需要,促进城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辅导并培训各类群众文化艺术骨干,提高群众文化艺术水平;积极发展各类群众性文化艺术创作组织和业余文艺团队;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文化信息,为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乡镇经济建设服务;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本地区的文化艺术档案;协助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做好文物的管理、保护工作;协助上级文化行政部门对农村电影、城乡电视、台球、电子游戏、民间艺人和文化个体户等进行管理,一方面要加强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另一方面要积极搞活社会文化市场;协助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文化室,担负文化室群众文化活动的指导、辅导工作;负责辖区内广播电视管理,确保有线广播电视安全传输、扩大广播电视覆盖面,不断完善网络维护队伍建设;根据广播电视属地管理的要求,负责广播电视传输缆线的设计、敷设、改建等工作,确保缆线畅通安全;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