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有关工作。(二)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有关工作。(三)负责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做好违法案件调查和处置工作。(四)负责受理自然资源领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信访工作;协助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普法宣传等有关工作。(五)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有关工作;做好基础测绘和测量标志保护。(六)承担自然资源确权、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相关工作;参与自然资源领域权属争议调查和处置工作。(七)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承担国土空间用途专用、土地征收、建设项目用地供应相关工作以及审批后开发利用监管等工作。(八)承担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监督管理有关工作。(九)承担各类资源保护地的保护、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林地和湿地等自然资源保护有关工作;配合街道做好森林防火、国土绿化等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