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从事自来水厂项目建设及经营管理;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及经营管理;给排水技术、污水处理技术咨询服务;销售、维修给排水设备、污水处理设备;销售建筑材料(不含油漆及其他危险化学品);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叁级;淡水鱼养殖、销售;河道清淤清漂、污水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