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落实执行国家、省、淮坊市和市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全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承担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参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等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动物防疫工作;承担重大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技术、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动物卫生检疫的技术支撑等工作.(三)协助做好全市畜牧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四)负责全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协助做好畜牧兽医技术教育培训和科技队伍建设等有关工作.(五)协助做好全市兽医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六)协助做好全市畜产品及兽药、饲料等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有关部门拟订生猪定点屠宰场(厂)设置规划。(七)承担镇街区牧兽医服务站的管理、组织、协调工作.(八)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