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负责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资金的业务办理和协助办理建设项目的前期手续,协助做好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二)负责全市供热源、管网资源配置的统计工作,协助管理部门制定城市供热计划;负责解决供热纠纷,接待供热方面的来信来访,并协助企业回复。(三)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及指导开展物业服务工作。(四)负责贯彻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总结推广施工安全管理、先进安全装置、措施、经验;负责对建筑企业施工队伍负责人、安全检查员、特种作业进行教育培训;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建筑业统计报表工作。(五)负责全市房产开发项目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六)负责全市范围内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服务工作,为征收人和被征收人签订合同提供服务。(七)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