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年度集中采购项目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通用项目的政府采购;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集中目录以外或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二、负责根据采购项目和《海伦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规定,制定采购方式。三、负责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发布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有关采购信息。四、负责制订政府集中采购操作规程,明确采购活动各环节职责和程序。五、负责制定机构内部工作监督管理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时完成各项采购任务,保证维护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利益,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六、负责组织对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履约验收监督工作。七、负责政府采购有关档案的归集、整理等其他政府采购管理事项。八、健全内部制度、搞好业务培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具体操作规程,明确采购人员职责,做好业务培训学习,提高采购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