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政策、制度,指导、监督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定额标准并监督实施;为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委机关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指导、监督、推进全市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地产管理工作;承担办公用房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处置维修、物业管理等工作;对市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提出初审意见。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公务用车更新、调配、处置和集中统一管理工作。承担易地任职厅级领导干部周转住房的使用管理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专家公寓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直集中办公区的国有资产管理、安全保卫、消防、交通管理、后勤服务保障和物业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