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集中行使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赋予的农业领域有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的综合执法权力;负责全市中心城区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负责监督指导辖区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执法工作。负责种子(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肥料、农药、农产品质量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屠宰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等动物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兽药、饲料(添加剂)、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乳品质量安全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种畜禽质量安全和生产、经营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植物检疫、植物保护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渔政、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行政执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