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承担与取得资质相适应的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对外承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高耸构筑物工程施工、送变电工程施工;货物贸易;设备材料租赁、加工及修理修配、试验检测、职业技能鉴定及培训;商品混凝土销售;道路货物运输;能源电力、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模板脚手架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