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对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实现与国家和省级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竞争机制。(三)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组织实施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和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现场管理办法、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四)负责为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提供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综合服务保障。(五)承担对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协调、管理,维护交易秩序,见证、协助现场监督交易全过程。(六)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场内信誉评价制度,协助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负责受理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等事项的质疑投诉举报;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现场交易、采购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七)指导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类分散交易机构服务工作。(八)完成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