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粮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粮食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拟定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行业管理,推进企业改革,规范企业活动,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扭亏解困,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3、负责综合、分析、预测我县粮食产销形势、动态,提出我县粮食总平衡计划;调查研究粮食生产、流通中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为县政府决策提供粮食政策依据。4、负责并组织和指导国家定购粮、储备粮和保护价粮的收购,落实国家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协调农村粮政工作。5、负责全县国家定购粮、保护价粮、救灾粮、进出口粮油的调拨、运输管理和安全储存管理;监督检查国家和省级储备粮的库存数量、质量和安全。负责军队用粮的管理和供应。6、负责协调县内、区域间粮食产销平衡、调剂,县区粮食调运及必要的潮粮疏散等。7、负责指导全县粮食系统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监督检查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认真组织实施全县粮食财务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告和会计预、决算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