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落实省委、佳木斯市委、同江市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1.承担对全市物业市场进行管理的辅助和技术支撑工作。2.拟定全市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建设、分配、运营、后期管理),棚户区改造计划申报、监督指导计划执行实施、日常统计上报。3.为商品房预销售提供行政辅助工作。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1.负责房屋租赁备案、租赁合同网签和中介机构监督备案等工作,面向社会发布,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2.为存量房转让和商品房买卖及其资金管理提供社会服务。3.为政府提供城市公共资源网络技术数据,承担技术支撑工作。4.配合行政主管部门面向社会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开展住房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