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加强对双滦区国土资源的管理。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组织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实施地籍管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承办土地确权、基本农田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城镇个人住房的登记发证工作。负责承办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租赁、抵押、作价出资的初审呈报工作。负责临时用地审批、各类建设用地的征(占)用、农用地专用的初审呈报工作、管理采矿权登记、维护本行政区内正常的矿业秩序、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依法征收有关费用并负责专项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