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为河道、水库建设维护和管理提供保障,为国家建设提供水文服务。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河道、水库和水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全县河道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河道采砂管理、全面实施河长制涉河管理的技术支撑和事务工作;承担河道事务动态监控;参与河道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根据授权分级管理水库,参与水库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申报水库大坝的注册登记、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监测,指导编制水库应急预案和调度运用计划,管理所辖范围内的水库资产。承担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以及水库和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承担山洪灾害治理、水毁工程修复、救灾项目的建设及日常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水文事业发展规划。承担乡镇河道、水库建设和管理事务的业务指导、技术推广与培训工作。完成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