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承担接收和保管档案管理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任务。(二)严格按照规定,承担档案资料安全保管、规范整理、查询服务等任务(三)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资源,为皇姑区中心工作、社会利用提供服务。(四)承担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任务。(五)在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下,承担相关服务保障任务。(六)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七)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八)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九)完成区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