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制定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业务工作规则、内部运行流程2.负责提供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所需的场所和相应的技术支持;完善建设工程项目、集中采购、土地拍卖、国有产权交易等具体交易活动的工作服务平台,并对交易活动过程进行见证。3.负责公关资源交易平台网络建设、数据统计及综合分析工作;承担公关资源交易的信息整理和发布工作。4.负责为各行业监管部门实施现场监管提供场所及相应的服务保障工作5.完善公关资源交易现场管理制度,负责维护公关资源交易正常交易秩序;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投诉;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现场终止,按流程及时报告有关监管部门。6.代理区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采购;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代理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采购。7.负责向社会提供有关企业资质、专业人员、项目信息、交易情况及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8.负责社会项目进场交易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