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洗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健身休闲活动;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