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东宁市老黑山镇中心学校贯彻落实省委、牡丹江市委和市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工作。 (二)负责编制和实施学校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学期计划工作。 (三)负责小学义务教育和幼儿教育工作。 (四)负责实施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正确处理教学、教研的关系,抓好学科教学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教、科、研活动,提高学术水平。 (六)负责学生思想品德、体育卫生和国防教育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的学习、培训及管理等工作。 (八)完成市教育局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