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承担撰写全县农机化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总结、上报年度报表。监督检查农业机械维修网点维修人员从业资格、维修人员资格、维修质量、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技术状态及安全生产情况。二、按照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巴市农牧局要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试点补助。三、承担全县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调查,受理调解农机投诉案件。四、承担推进全县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五、承担全县农机动力机械注册登记、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核发行驶证、登记证、号牌,负责拖拉机、收割机的变更、转移、档案管理。检查、纠正违法行为,实施违法处罚和农机事故处理,对田间、场院、农村道路上作业的农牧业机械进行监督管理。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农机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