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地区有关绿色(有机)产品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全市发展绿色经济的总体部暑,着力推动绿色(有机)产品产业战略升级,助力林区经济全面转型、全方位转型。(二)统筹协调全市绿色(有机)产品产业发展,拟订全市绿色(有机)产品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制定绿色(有机)产品产业发展规划。(三)负责监管全市绿色(有机)产品产业发展质量、效益规范等工作;负责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中绿色(有机)产品产业发展年度考核指标制定和具体考核工作。(四)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扶持绿色(有机)产品产业发展的政策,指导乡镇组织落实促进绿色(有机)产品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五)负责指导、规范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报工作,负责指导、规范有机产品、绿色食品基地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绿色(有机)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