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殡葬管理的政策法规;掌握全县殡葬改革情况,提出建议,制订规律,拟定殡葬改革规划;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确保全县火化区火化率100%。(二)依法对全县公墓、骨灰堂、殡仪馆和丧葬用品市场进行专业管理。(三)宣传殡葬改革和有关殡葬的法律、法规,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四)制止辖区内的乱葬乱埋及在公墓以外建墓立碑。(五)加强殡葬市场管理,制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对未经批准制造销售寿衣、花圈,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违反规定出售墓穴、骨灰存放格位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六)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