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参与编制并指导实施全旗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2、开展防扑火培训演练及森林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工作。3、承担森林草原防火巡护、隐患排查、火源管理及森林草原火灾初期应急处置相关工作。4、旗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全旗森林草原防火设施建设、宣传教育、预警监测等工作。5、协助相关部门办理森林和草原火灾案件。6、承担森林草原防火先进技术的引进、推广相关工作。7、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8、承担林业和草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基础性和技术性工作。9、承担全旗范围内禁牧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10、承担森林和草原资源督查以及日常巡查的工作。承担林地草原现场勘验的技术性工作。11、为局机关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12、承担全旗草原开发利用、草原旅游监督管理方面的辅助性、技术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