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接收全县范围内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和资料;征集散存于社会的各种资料、负责对馆藏档案与资料进行规范化管理、科学安全的保管、鉴定到期档案,对破损褪变的档案进行抢救与复制,探索档案的现代化管理技术,逐步实现计算机储存与检索。编制检索工具,完善检索体系,强化开发功能,汇编档案史料,开放到期应开放的档案,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服务质量。组织建设全县档案资料目录、信息中心,逐步建成全县档案资料现代化信息网络;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