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为自然资源事务服务工作提供服务保障。承担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地热水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有关监管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自然资源资产调查监测、确权登记、用途管制、有偿使用、生态修复等;林业与草原发展、建设、保护;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外资项目造林、草原生态保护等生态建设工程的实施和森林、草原、湿地、沙地、陆生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管理与保护;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林业科技实验示范、技术推广;全市林业与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保护救护、野生动植物检疫、疫源疫病监测及林木种子质量监督管理;地热水资源管理;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负责城市规划成果展示事务性工作;承担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