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环境卫生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区的决策部署,为环境卫生管理维护提供服务保障,推动环境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等。承担全区环境卫生日常服务工作。承担全区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的保洁和机械化清扫工作。承担辖区内保洁应急事件的处理,推进城市环卫保洁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承担组织迎接国家、省、市环境卫生检查工作。向区城管局提出全区环境卫生监督考核的意见建议,并承担相关辅助工作。承担全区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全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规划、建设提出建议。承担全区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等工作。承担辖区城市生活废弃物和餐厨废弃物日常监督考核的辅助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全区城乡环卫一体化相关工作。承担收缴环境卫生服务费用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区城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