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督促指导各旗县区做好国家、自治区、市、旗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与管理工作;督查各旗县区的文物安全工作;负责文物宣传及学术研究工作;负责全市文物的普查登记和认定工作;负责全市文物保护项目申报并组织实施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负责全市考古调查、勘探、抢救性考古发掘清理工作;依法查处重特大和跨区域文物违法案件(文物经营活动除外,下同),配合公安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负责管理王若飞纪念馆、抗日英烈祠、长城文化博物馆,开展陈列展览及文物征集工作;研究提出划定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议;审核旗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迁移、改建和拆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