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城乡管理等工作提供执法保障。负责对城市内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管理进行监督监察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等工作。负责制定各乡镇村容村貌整治标准,并督导、检查各乡镇落实;指导乡镇对辖区内违法违章建筑限期整改、拆除等相关工作。负责破路监管工作,负责制止改变道路、路灯、篦井等市政设施使用功能及破坏、损坏市政设施的违章现象,并收取设施管理和设施补偿费相关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负责城管卫生法律宣传等工作;负责行使供热管理方面的执法监察和行政处罚等工作。负责对燃气行业的监督和执法工作。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相关执法工作。完成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