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招投标代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公路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