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土石方工程、地基工程、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房屋维修、房屋征收、防水工程、幕墙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除爆破)、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桥梁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隧道工程、输变电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道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清洁设备租赁及服务;温室大棚制作、销售及安装;农业综合开发咨询;土地开发整理、石漠化、复垦项目可行性规划设计及施工;安防工程设计、施工及维修、防雷工程设计及施工、工程机械设备、建筑设备租赁、钢管、塑料管材、管件的销售。 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