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工程概、预、结算编制、审核服务;招投标工程标底及报价的编制;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进口机电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工程项目的管理、咨询、规划设计、评估、监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