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宗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等,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区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业务范围包括: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日常执法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外相关执法领域巡查发现、事故报告等执法协助配合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综合执法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全街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负责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人员队伍建设管理,明确职责任务,进行考核评价;负责协调解决综合执法中的各类突发、应急和日常事件,研究各类重大事项、重要问题;接受街道网格化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派发的任务单,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负责开展综合执法宣传,发布工作简报和工作信息,定期统计分析、总结、提炼综合执法工作经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