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承担植物、植物品种检疫、防疫、检验工作;负责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负责全区农作物种子产品的质量、安全及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以下简称农业)技术推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制定本区域农业技术推广规划及农业结构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土壤地力监测,制订全区土壤改良计划并负责实施;组织开展农作物病虫害测报并指导实施农作物生物灾害防治等工作;制定农业生产各个环节的管理措施和对策并实施技术指导;负责全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工作,负责农业技术培训工作;承办农业局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