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林业机械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林业产品销售;树木种植经营;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智能农业管理;林草种子质量检验;森林经营和管护;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土地整治服务;灌溉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