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经贸部批准的图书、国内出版的中外文书刊。配合电化教学用的电教片、缩微胶卷(片)录音录像磁带及有关设备;零售国内版音像制品;劳务服务;对自有房产进行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 ),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