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为推进全区基层治理现代化及“两邻”建设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协助做好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承担全区居家养老、机构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标准的具体实施工作。协助做好全区地名管理及规划等工作。负责核对申请救助家庭信息;负责符合救助条件人群的救助、救治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工作。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负责为民政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提供支持。承担全区社会孤寡老人和农村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承担办理婚姻登记、倡导文明婚俗。承担遗体接运、遗体寄存、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职能。承担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殡葬管理政策法规;做好殡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