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中央、兵团、师有关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研究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考核办法并督促实施,参与协调推动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志愿精神、志愿文化;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团场、连队(社区)开展工作。参与宣传文化产品的鉴定服务工作;组织参与全国、兵团道德模范、兵团好人评选活动,组织参与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参与实施基层理论政策宣讲活动;参与兵团、师安排的重大志愿服务活动;参与培育孵化师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协助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完成师党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