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组织对执行和遵守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环境资源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农地征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理、土地使用权交易、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和转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有关费用征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浪费矿产资源、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以及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资源部门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协助司法机关进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工作,配合司法机关对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追究刑事责任。